【导读】昨天(12号),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7月24日成文的一个文件《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其中取消和下放45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在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包括了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两项在会计人群很有度的考试。
此文一出,马上在业内引发了的关注。根据观察,这个信息在财政部微信、税务总局微信、新浪微博、其他财会税务同行微信的传播,在昨天半天的传播很可能超过20万次阅读。这是相当惊人的阅读量。这很可能是今年迄今以来,我们关注到的热门的会计网络舆情。而这些关注很多都聚焦在了“取消”字样中。根据一项正在进行的调查数据,475人中,84%的人认为,这次“取消”对注税与注评行业影响很大;有5%的人认为影响不大。另外,该文件也是12日《新闻联播》第二条播报的内容。
但根据我们的了解:该文件说的取消,只是取消了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准入类资格考试资格,调整为水平测试类考试。这也就是6月4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决定的内容之一。该文件并非是取消了注册税务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更不是取消了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资格。事实上,评估立法工作正在进程中。中评协2014年工作计划,条就是“继续配合做好评估立法相关工作”。所以,有关“取消”的后续变化,还需要相关行业协会的文件予以解释。
业内专家点评称“2004年的改革取消了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的行政许可(国发[2004]16号),这次是把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的行政许可取消了,现在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说是一个完全的,自律管理的行业了”。
另,《法制晚报》的解读:“这次取消职业资格的主要原则是,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与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国务院行业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确有必要保留的,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纳入统一规划管理。本次取消的职业资格涉及领域多、受益面大,有利于降低就业创业门槛、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创业主体的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