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类资料
1.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
2.社会组织关于清算的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决议、清算组成员名单、清算方案、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3.主管税务机关的税务注销证明资料;
4.社会组织债权登记公告;
5.社会组织成立验资报告及变更验资报告;
6.社会组织章程、协议及重大事项的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会议纪要;
7.社会组织执行的财务制度、内部管理的相关制度;
8.社会组织历年来的审计报告和税务鉴证报告;
9.社会组织相关合同(包含房屋租赁、借款等合同)、项目档案;
10.银行账户注销资料;
11.其他相关资料。
注:上述资料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
(二)财务资料
1.社会组织业务活动截止时点及清算截止时点的资产负债表;
2.社会组织清算期间业务活动表;
3.社会组织从成立至清算年度的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
4.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对账单;
5.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明细及盘点表;
6.社会组织债权人、债务人清单(应包括名称、金额);
7.清算资产的评估报告或非货币性资产变现价值确认书;
8.经社会组织或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财产分配表;
9.社会组织近三年的纳税申报相关资料;
10.剩余资产处置以及剩余财产捐赠合同、捐赠票据;
11.其他与清算相关的资料。
注:1.上述资料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审计期间财务账套审计采集数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数据采集工具。
